对规模较小及潜在风险较低,并在2013年9月2日前已经存在或建成的违例招牌,招牌拥有人可参与「检核计划」将其保留,该计划包括委任「订明建筑专业人士」 及/或 「订明注册承建商」(即获委任人)对有关招牌进行检查丶巩固(如有需要)及向屋宇署核证其安全。
此为一项自愿参与的计划,并已於2013年9月2日全面实施。通过检核的违例招牌可被保留5年,其后招牌拥有人必须重新进行检核或将该等违例招牌拆除。参与「检核计划」的违例招牌,必须符合《建筑物条例》及其附属规例《建筑物(小型工程)规例》的规定,并须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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