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验窗计划订明检验 / 订明修葺 / 监督订明修葺窗户

强制验窗计划订明检验 / 订明修葺 / 监督订明修葺窗户

强制验窗计划规定楼龄达 10年或以上的私人楼宇(不高於三层的住用楼宇除外)的业主, 如接获屋宇署送达法定通知,须委任一名合资格人士就楼宇的所有窗户进行订明检验,并负责监督检验后认为需要进行的订明修葺工程。如需进行订明修葺,有关业主须委任一名注册承建商,在一名合资格人士的监督下进行所需的订明修葺。
在强制验窗计划下,检验须涵盖所有窗户及玻璃百叶窗, 包括个别私人处所及樓宇公用部分的玻璃墙。然而,室内的间隔玻璃嵌板及地下铺面的橱窗并不是在强制验窗计划下订明检验所涵盖的窗。另外,幕墙属於强制验樓计划, 而不属于强制验窗计划的范围。
如检验后有需要进行修葺,有关的纠正及修葺工程的成效须不逊於建造该幢楼宇时,以及早前进行改动及加建工程时所须遵从的法例丶标准及作业守则的规定,或如果消防安全改善工程是按照《消防安全(商业处所)条例》或《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发出的指示完成,则须不逊於这些已完成工程的标准。

我们的团队为各业主提供「强制验窗计划订明检验 / 订明修葺 / 监督订明修葺窗户」服务包括:-

    • 向建筑事务监督和业主呈交相关文件
  • 亲自进行窗户的订明检验
  • 按照《建筑物条例》及相关标准进行修葺工程
  • 确保修葺物料及其使用符合《建筑物条例》及相关标准
  • 提供妥善监督修葺窗户的工程
  • 确保楼宇,窗户或窗户修葺工程已变得安全
  • 就任何有关窗户的紧急情况,以及合资格人士和注册承建商的委任等,通知建筑事务监督和业主